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通过《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会议强调,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要立足现有信息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合理确定系统归集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范围,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全程可溯安全机制,强化安全技术保护,推动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应用。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非常重要,这要求政府提高征管能力,包括政府的信息收集、掌握和计算能力,以此来归集个人、家庭所有的收入和支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今年3月,《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与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就曾透露,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未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房地产税征收,都要以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互联互通为基础,该系统的建立非常重要。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曾撰文表示,没有充分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是做不好的。
不过,他认为,可能制约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收集工作的因素有多种。现金交易首当其冲。事实上,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够解决好现金交易普遍条件下的税收征管难题。
杨志勇强调,除了税务部门内部信息汇总之外,信息的收集还需要依靠第三方的力量。第三方信息并不会自动汇总到税务部门,也不会自动提供给税务部门使用。应该有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实现相关涉税信息在税务部门和第三方之间的无缝对接和实时对接。各部门和机构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应该是强制性的,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