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75人,解救32名女子
云南:跨国拐卖妇女案又有13人被公诉
正义网讯 (记者杨健鸿)近日,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云南省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的李发成等13人拐卖越南籍妇女案。据了解,同案被告人肖兴昌等11人已先后于2016年3月和2016年11月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法院将择期对此次开庭审理的李发成等13名被告人宣判。
2005年9月2日,警方在云南蒙自火车站抓获了涉嫌拐卖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谭德杰,当场解救1名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随后以此为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肖兴卫、肖兴昌、李发成等人。经侦查发现,这是一个庞大的跨境跨省拐卖妇女团伙,专门从越南拐卖妇女到国内各省,卖给他人为妻。据查,谭德杰、肖兴卫、李发成等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从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近三年内,由越南籍犯罪嫌疑人以打工、旅游为名,将越南籍妇女拐骗至中国境内,在云南省河口县集中后,由李发成等人作为“云南中间人”,与其他省份的“外省中间人”联系,再由“外省中间人”在当地寻找收买者,将收买者带到云南,将被拐骗的妇女以每人6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卖给收买者,各环节的被告人从中获利6000元至3万元不等,形成了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一条龙”模式。作案地域跨越越南、中国两国及中国境内云南、河南、江西、河北、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解救越南籍被拐卖妇女32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涉案人员众多、关系复杂。该团伙系多人交叉结伙作案,共涉及各类相关人员近百人之多;被拐卖的妇女均为越南国籍,有已婚妇女,也有在校女学生,仅“云南中间人”李发成就参与拐卖23名越南妇女;而有的收买者在利益驱动下,从收买者转变为拐卖者,如被告人郭四,2014年从河南省来到云南为自己的儿子买到越南妇女后,发现其中有利可图,又在2015年至2016年多次到云南参与拐卖4名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