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成城非标年报发布后,5月26日收到了上交所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交易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情况、主营业务等多方面情况提出问询。
问询函显示,2012至2016年,ST成城净利润分别为0.23亿元、-1.38亿元、-3.46亿元、0.29亿元、-2.14 亿元,扣非净利润更是连续五年为负。另外,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提到,其截至2016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0亿元,未及时清偿的银行逾期借款及民间逾期借贷本息6.09亿元,账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败诉欠款本息5658万元,且部分子公司业务处于停滞状态,上述事项导致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2016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为236.40万元,不足清偿逾期负债。
交易所要求公司结合主营业务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以及诉讼和立案调查相关影响,说明公司目前的持续经营能力情况,并补充披露公司董事会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计划,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相关举措,提示相关风险。
在财务方面,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哈尔滨物贸商城分公司和哈尔滨物华商城有限公司未提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会计师无法对上述分公司和子公司实施审计程序。对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原因,并对上述两公司业务、财务情况进行自查。
年报还显示,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的金额为10.23亿元。而在2015年报中,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金额为10.23亿元,与2016年期末未终止确认的金额完全相同。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不同年度分类不同的原因。
此外,针对公司3.2亿元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对四家公司的合计7.4亿元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81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31亿元;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增加1220.37%,期末预付款项同比增加538.41%;以及公司在没有粮食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签署多笔采购合同,并通过商业承兑汇票或现金预付大额货款,且存在预付现金后,由于未能开展交易而收回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交易所均要求补充说明。
而在主营业务方面,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合计实现收入占全部营收的79.22%;对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公司全部成本的82.98%。交易所要求公司举例说明上述商品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交易的具体内容、资金及货物的流转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