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2日午间奋达科技和凯美特气拉开本轮“兜底式增持”的序幕以来,其带来的涨停效应正引发上市公司的大面积跟风,仅6月6日一天,便有10家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向员工发出“兜底式增持”的倡议。在股价一路下跌、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加大的情况下,资金紧张的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无力补充质押或自己增持,利用员工的资金杠杆对公司股价进行托底成为无奈之举。
虽然短期涨停效应显著,不过长期来看,在公司基本面没有显著改善的情况下,依靠“兜底式增持”不但无法显著提振公司股价,盲目进行“兜底式增持”反而会给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同时,“兜底式增持”是否涉嫌操纵股价、是否会导致股东权益不公平、“兜底”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是否有能力履行“兜底”承诺等充满争议。
“兜底式增持”脉冲
今年6月2日午间,奋达科技和凯美特气率先拉开了本轮“兜底式增持”的序幕。奋达科技控股股东、董事长肖奋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本人郑重承诺,凡2017年6月2日至6月6日期间净买入的奋达科技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在职的,若因增持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此后,“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与日俱增。截至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稿时为止,已有包括奋达科技、凯美特气、宝莱特、安居宝、星徽精密、星辉娱乐、科陆电子、智慧松德、吉艾科技、青岛金王、东方金钰、长城动漫等在内的17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或董事长向员工发出了“兜底式增持”的倡议书,号召员工积极买入自家股票。
2017年6月“兜底式增持”上市公司一览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A股第一次出现”兜底式增持“潮。2015年7月至9月,A股出现大幅波动之后,腾邦国际、暴风科技、奋达科技、科陆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便向员工发出”兜底式增持的倡议;2016年1月到2月,在A股再次出现大幅波动之后,东方海洋、旷达科技、佳创视讯的实控人或董事长又拿起了兜底式增持的利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力倡议员工增持,并直言“公司基本面良好,对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充满信心,公司股票投资价值已经凸显”,但却鲜有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自己站出来进行增持的。倒是方直科技实控人黄元忠虽然只倡议董监高买入自己股票,还不承诺“兜底”,但自己却身先士卒,在发出倡议的同时增持了36.8万股公司股票。
只倡议员工买自己却不买或许与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资金紧张有关。在这一轮“兜底式增持”潮中,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都有股权质押在身。
业内人士指出,面对股价下滑带来的平仓危机,在无力补充质押的情况下,利用员工的资金“杠杆”对公司股价进行托底,实属无奈之举。
涨停效应引发跟风
“发出‘兜底式承诺’倡议的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6月2日2个,6月4日1个,6月5日4个,6月6日却一下子出现了10个之多,预计未来进行跟风的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还将大量增加。”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原因是,“兜底式增持”正在A股引发一场涨停效应。
6月2日午间率先发布公告的奋达科技和凯美特气午后便封涨停;6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后,宝莱特在6月5日涨停;6月5日午间发布公告的星徽精密和安居宝,午后股价站上涨停板,当日晚间发布公告的星辉娱乐在6月6日也以涨停开盘;6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的智慧松德午后股价也站上涨停板。
虽然涨停效应显著,但业内人士指出,“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是否值得跟风买入要看其投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虽然股价一路下跌,位于阶段性底部,但其一季度业绩同样十分惨淡。以安居宝为例,公司净利润已经连续三年下滑,今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又亏损了1274.89万元。
“兜底式增持”上市公司一季报营收和净利润
而且,从长期来看,“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虽然有实控人或董事长为员工买入“兜底”,但普通投资者的赚钱效应并不明显。以暴风集团为例,公司董事长冯鑫在2015年7月16日向员工发出兜底式承诺倡议,但是近两年来,暴风集团的股价却一路震荡式下跌,目前只有27.57元/股,相对于董事长发出倡议时下跌了近70%。
另外,盲目倡议员工进行“兜底式增持”,对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也会造成财务风险。2015年7月9日,腾邦国际董事长钟百胜倡议员工进行“兜底式增持”。据公司公告,在承诺区间员工持续买入腾邦国际股票为103.78万股,均价为34.91元。而截至6月5日收盘,腾邦国际的股价只有12.77元/股,相对于买入均价已经浮亏63.42%。
存多方面法律争议
随着“兜底式增持”案例的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涨停效应还引发了很多上市公司的跟风,北京某大型律所证券业从业律师王刚(化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现象目前也引起了很多证券业从业律师的关注,并引发了律师圈内的激烈讨论,在很多问题上都存在不小争议。
《证券法》规定,禁止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那么,“兜底式增持”在引发股价涨停潮的同时,是否涉嫌“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存在违反《证券法》的情形?业内人士指出,“兜底式增持”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员工是否会响应倡议不一定,但利用‘兜底式增持’引发的涨停效应,实控人或董事长完全可以勾结资金方提前买入,然后再与资金方进行分赃。”
同时,王刚认为,“上市公司公告里都一概表示,‘倡议书仅代表实控人或董事长个人意见,非董事会决议’,但实控人或董事长身份敏感,作出的任何决策不仅仅代表其个人。而且,这种行为仅仅保障的是增持员工,也就是部分股东的利益,显然对其他股东存在差别性待遇,易导致股东权益的不公平。”
另外,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在倡议书里虽然都承诺对员工增持进行“兜底”,但是,这种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员工增持数量巨大并造成巨额亏损的,实控人或董事长又是否有能力履行“兜底”承诺?而且,在A股上市公司或实控人违反承诺屡见不鲜的当下,这种“兜底式承诺”又有多大的可信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