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从制造业的整个大背景来看,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模式是家电制造业的发展趋势,智能化、专业化和差异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海立股份多年来专注于压缩机制造行业,下游的产品制造业特别薄弱,发展下游产业链与并入实力强大的制造公司之间,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从零部件到整机,成为垂直体系的一环,达到高度整合,才具有更大的效力。
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格力电器作为国内极具实力的家电品牌,已经有了格力凌达作为压缩机的上游产品供应商。
这……多一个也不嫌多不是,万一海立股份的活儿,不对,是产品更好呢?格力电器真能拿到海立股份的控制权,那别家同行业竞争公司没有压缩机上游供应商的,不就竞争力更小了,嘻嘻,风云君都给董小姐盘算好了。
只是这样?幼稚!怪不得和董小姐身价差了十好几亿。
风云君发现了海立股份的一家子公司,可能才是董小姐真正感兴趣的哦:海立新能源。2017年上半年投资额为1亿元,海立股份的持股比例为75%,最重要的是,海立新能源的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制冷、制热、冷冻、冷藏的技术开发,制造上述相关的环保型、节能型压缩机及其电机、驱动控制装置,销售自产产品。
星星之火不灭,董小姐造车心令人佩服。
三、为何二级市场举牌?
董小姐举牌海立股份,的确出乎意料,毕竟海立股份实控人转让股权的事情一时风风火火,刚刚才落下帷幕。
8月6日,海立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全部1.75亿股海立股份的股票,占总股本的20.22%。
8月13日,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上海电气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
上海电气整体上市加速实施,上海国企改革的步伐加快,对于海立股份的转让还是很慎重的。
上海国资委对海立股份的受让方也有着严格的要求:
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且须独立受让全部拟转让股份,不接受以联合方式受让申请;
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不得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偿还,且处于持续状态;
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2016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海立股份;
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就电气总公司对海立股份发行的2012年1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沪海立;
债券代码:122230)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受让方承诺在受让股份后, 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36个月内不减持;
受让方承诺在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后,保持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发生重大变化,保持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