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股票将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烯碳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因暂停上市后首个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触及了有关退市条件,深交所于5月28日作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烯碳”或“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这是2018年度深交所首家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也是两市2018年第三家退市公司。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早在2017年7月6日,*ST烯碳就因为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被暂停上市了。
2018年4月28日,*ST烯碳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上述情形正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
5月15日,*ST烯碳提出听证申请。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ST烯碳终止上市听证会,现场听取了*ST烯碳的申辩意见。通过向当事人现场释明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事实理由和规则依据,并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深交所的审核过程更加规范严谨,市场主体对于深交所监管规则的理解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委员现场参与听证,通过听证获取更详尽、更准确的审核依据和相关信息,能更好地理解规则、执行规则,有利于提升重大监管决定作出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于2018年5月28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这也是2018年度深交所首家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退市整理期后可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23条的规定,*ST烯碳股票将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烯碳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另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
如若公司在退市后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也可以向深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第五节对此作了原则规定,公司应当同时符合包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等在内的15项条件,深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也明确了具体安排。
有法律人士指出,股票终止上市后,*ST烯碳仍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等的规定,继续履行、承担起公众公司的相关义务与社会责任,确保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位发生变化而有所改变。
此前,在听证会上,*ST烯碳当事人也表示,无论最终结果怎样,都将按照上市规则履行责任,若是公司最终退市转入股转系统,公司也会继续进行规范化运作,把业绩做好,等有机会、符合条件了再恢复上市地位。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完善市场机制意义重大。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践行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严格落实退市工作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把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另一方面,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制度,优化财务类和市场类退市指标体系,对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的高风险公司加大风险警示力度,不断夯实制度基础,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