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长江证券(6.42 -3.17%,诊股)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新理益集团作为长江证券第一大股东,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比例12.89%,其于2月14日买入长江证券股票33万股,4月11日又卖出长江证券股票5万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新理益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新理益集团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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