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P2P网贷行业的监管动作和政策规范发布频繁,行业合规压力进一步加大,合规整改过渡期内,可以想到的是,网络借贷平台将会倒闭一批。
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的穿透式监管条例,包括“银行存管属地化”,并首次提出“要求网贷机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且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的管理规定”,直接打击了当下不少网贷平台“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
“虽然是《意见稿》,但是发布的内容基本体现了我们的监管思路,在发布之前,我们经过了大量的实地走访和调研,我们认为,银行存管必须要实行属地化,不然投资者的利益谁来负责?当然,我们也会给已经签约存管的平台一个过渡期。”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银行存管必须属地化
《意见稿》共六大章42条,最为重要的一条且对平台影响较大的就是银行存管“属地化”原则。
《意见稿》指出,网贷机构应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这一条明显比上海的监管指导意见更为苛刻。不仅如此,网贷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含分支机构)。
对于银行存管“属地化”要求,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之所以要求各平台银行资金存管必须要在深圳有分支机构,主要还是因为通过我们前期大量的实地走访和调研,发现有些平台的数据跟披露的不相符,而且差距过大,由于资金结算账户不在深圳,我们也没办法监测平台的资金流向,这样投资者的利益根本没办法保证,深圳网贷平台太多,如果不从严监管,隐藏的风险到时候谁来承担?银行存管属地化原则要落实执行。”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3日,共有113家深圳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62家。值得一提的是,共有49家平台与深圳未设分行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经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占113家已签协议平台的43%。
这就意味着,43%的网贷机构未来要重新签约银行存管协议。“我们准备近期跟江西银行签约资金存管协议,前期已经沟通包括系统开发、后台数据对接等花了差不多8个月时间,现在《意见稿》出台,完全打乱了我们节奏,我们准备向金融办提出整改意见,能否实行新老划断。因为如果重新签约,在时间上就不允许。“深圳一家大型P2P平台负责人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对此,上述金融办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已经签约存管并上线或即将签约存管的平台,监管层会在时间上给这些机构一个过渡期,目前银行存管的系统开发已经非常成熟,并且很多银行现在已经愿意跟网络借贷平台合作,所以时间上应该是允许的。在《意见稿》发布前,已经找过多家平台谈话,也衡量过重新签约的成本,只要规范一点的大平台,银行重新签约都是没有问题的。
中业兴融总裁章强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更改本地银行存管将增加平台运营成本,但便于监管层对平台的资金流动状况更好地监控,为此,平台表示理解和支持。近期平台将积极与深圳当地银行进行沟通,为平台寻找具有先进系统技术、精通网贷业务的新存管方。
除了银行存管需要“本地化”,《意见稿》同样明确提出了网贷机构软硬件信息系统建设属地化原则,并指出网贷机构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数据原则上应当存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数据管理部门应当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并且能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供业务系统数据的技术接口。
人性化的退出机制
根据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透露,目前深圳在运营网贷平台达到500家,网贷之家官方提供数据是113家深圳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占比约23%,也就是说剩下77%的平台将在接下来的6个月内要想尽办法完成资金存管。
《意见稿》明确提出,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完成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实现银行资金存管,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深圳市金融办将依法撤销备案,这就意味着平台将不再具有经营资格。
虽说目前介入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数量在明显增长,其中以城商行和中小型股份制银行为主,四大行中仅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有所行动,这些国有大行或大型股份制银行资金存管费用,如若不是实力非常强劲的网贷机构,一般小平台根本承受不起每年的资金存管费用。
以平安银行为例,证券时报记者掌握的情况是,平安银行存管采取的是双向收费,也就是借款端与资金端充值提现的费用,投资人充钱需要收费,借款人还款也需要收费,而其他银行存管一般会按照成交额按点提成计算,也就是只算投资端的。而双向收费的前提则是,平安银行会跟平台谈两种合作方式,一种是用平安银行内部通道,收取的费用是每笔资金流水的0.1%~0.15%,一种是不用平安系统内部支付通道,收取的费用是每笔资金流水的0.05%~0.1%。所以相比之下,平安银行的资金存管要更贵。
“资金存管的成本在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目前行业基本上都处于亏损状态,盈利的平台少之又少,加上前期运维成本非常高,所以资金存管对很多平台造成了很大的成本压力,未来将会有一大批平台被洗牌。”深圳一位业内人士称。
而对于平台的退出机制,《意见稿》中有了更多细化条例。比如,网贷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应当在终止业务前不少于30个工作日,向所在区政府提交备案注销资料。备案注销提交的资料包括:平台的风险评估报告,终止业务的公告方案以及存续借贷业务处置及资金清算完成情况等8项规定。
相比于之前的关闭、卷款跑路,《意见稿》关于退出机制,显得更加人性化。至少不再是平台一纸公告,说关就关。
民投金服CEO陈明表示,此次《意见稿》是深圳网贷监管层梳理非法集资风险点和总结互金整治的经验后的理性结果,深圳网贷平台将正式进入监而有管,备案而查的机制中,良币驱逐劣币的进程将会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