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北京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送审稿)》。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总规》送审稿为中央政务区在空间上预留了位置。不过,其表示,设立中央政务区及其具体规划,不是由北京市和相关部门研究论证的,需要中央部门研究定夺。
北京城市空间结构
●一主: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
●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多点: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亦庄、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10个周边城区
据2017年3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
■背景
北京经历七次城市总体规划
2014年北京正式启动了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第七次编制总规。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作为首都的北京开始进行第一次(1950年—1957年)总体规划编制。而恰恰是这次规划,决定了北京后来的“单中心”发展模式。此后,1958年、1973年北京又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1983版)是改革开放后北京市编制与实施的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要求采取强有力的行政、经济和立法措施,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严格控制在北京新建和扩建企业、事业单位,有计划地疏散市区人口,着重发展卫星城镇,逐步把市区的一部分企业和单位迁移到卫星城镇。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则提出重点实现“两个战略转移”,即城市发展重点要逐步从市区向郊区转移,市区建设要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并提出要建设通州、亦庄等14个卫星城镇。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将北京的发展目标定位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其中,“宜居城市”概念为首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