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52万与50.7万辆,公示显示,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94072辆,申请清算资金达64.15亿元,而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85094辆,应清算补贴资金58.6亿元。即企业申报数与专家组核定推广数均不到10万,申报率仅占总产量的18%,仅8.5万辆符合首轮补贴标准。
统计数据后发现,所有的申报推广车辆中,乘用车数量达85250辆,专家核定的推广数量为77436辆,通过率为91%,通过率好于商用车。
有7814辆乘用车未能通过专家组审核,共涉及5个企业的7款车型,分别是上汽(E50与荣威e550)、江淮(iEV5)、海马(爱尚EV)、浙江豪情(沃尔沃S60L插混)、东风风神(E30与E30L)。
以上7款车未获得补助的原因有以下5种情况:
1纯电动车充电一次能够行驶的里程不符合国家补贴的要求
2与电机额定功率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3电池组总能量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4电池型号、电池组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5电池单体、电池组、驱动电机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6电池成箱型号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工信部的公示全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5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6年,根据中汽协的统计,中国销售新能源汽车50.7万辆,但企业申报数和专家组核定推广数均不到10万,原因之一是未达到《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比如,《通知》指出,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目前行驶里程尚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