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炊具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爱仕达陷入“行贿门”。
近日,浙江一名地方官员被终审裁定受贿罪名成立,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上市公司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2403.SZ,以下简称“爱仕达”)的控股股东浙江爱仕达集团的董事长陈某2,通过以公司向官员借款的方式,用归还的利息作为行贿款,最终被法院认定涉及金额75万元。
同时,《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爱仕达加码“人工智能”产业布局,收购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提出小家电与机器人双主业驱动,不过,目前在该领域仍处于初级阶段,而爱仕达引以为傲的炊具和小家电产品却多次被列入各地工商局和质监局的不合格名单。
针对企业业务发展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涉嫌行贿等问题,记者致电致函爱仕达董秘办,并向爱仕达相关涉事高层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前,未能收到对方任何回复。不过,多位受访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出,爱仕达对“人工智能”领域的布局暂时也未见成效。此前频频出现在各地工商局和质监局的不合格名单之列,则说明公司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短板,近日曝出的行贿事件更是影响恶劣。
官员以借款利息名义收受爱仕达75万贿赂
记者从爱仕达2016年年报中看到,在股权关系上,爱仕达的创始人同时也是实控人陈合林,与妻子以及一双儿女,四人持有爱仕达集团100%的股份,爱仕达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爱仕达35.07%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爱仕达的董事长由陈合林担任,而担任爱仕达集团董事长的则是陈合林的女儿陈灵巧。
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26日,浙江爱仕达集团董事长陈某2为了与被告人张永兵搞好关系,并求得被告人张永兵对其公司“退二进三”(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一事上的关照,以公司名义按月息3%向张永兵(以王某2的名义出借)借款人民币300万元。被告人张永兵借此名义收受陈某2财物人民币75万元(按超过月息2%部分认定受贿数额,利息付至2014年5月份).
值得一提的是,判决书中提到的爱仕达集团让被告张永兵所关照的“退二进三”,爱仕达在2012年的年报中也有相关信息披露。
记者查阅2012年年报看到,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和“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由于此厂区已列入温岭市“退二进三”规划范围,温岭市政府已明确对公司上述温岭厂区共计164170.10 平方米(折合 246.25 亩)工业用地整体一次性收储,公司无法继续在原实施地点建设前述项目。
根据判决书信息,受贿官员张永兵,于2007年6月份开始担任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2010年2月份开始担任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0年3月份开始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据了解,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审理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永兵犯受贿罪一案,于2016年11月18日作出(2015)台仙刑初字第548号刑事判决。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张永兵从2009年开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人事调动、用地安排、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
同时,二审法院认为,张永兵主动借款给并无资金需求的爱仕达公司,且借款利息明显高于该公司的其他民间借款,同时借款期间爱仕达公司与被告人张永兵之间因爱仕达公司的“退二进三”工作等存在职务上的制约关系,故原判认定该笔系受贿并无不当,且对该笔受贿金额的认定已经有利于被告人张永兵。
最终,在台州市中级法院对张永兵的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中,维持了原判。
经济学家宋清辉提到:“近年来,上市公司暴露出来的形象危机问题越来越多,其中行贿事件影响最为恶劣,不但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而且对公司发展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或导致公司经营上出现重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