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中纪委通报了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的立案审查结果。
对于卢恩光、陈旭这两个政法系统“老虎”,中纪委措辞严厉,并罕见采用了“金钱开道”、“亦官亦商”、“大搞以案谋私”等表述。
卢恩光,“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经营多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为企业谋取利益”;“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
陈旭,“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
卢恩光、陈旭均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中纪委通报卢恩光的问题时提到,其“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那么卢恩光究竟是怎样从私企业主,成为副部级高官的呢?解构其履历,可看出个中端倪。
“政事儿”注意到,卢恩光的仕途履历中,最鲜明的特点就是“跨界”,生于1965年、现年52岁的他,有“企业家”、“媒体人”、“官员”等多重身份。
先看第一重身份——“企业家”。
官方发布的简历显示,1984年9月至2001年3月,卢恩光先后任山东省阳谷县高庙王乡中学民办教师、科仪厂厂长,科技副乡长兼中学教师、科仪厂厂长,科技副乡长兼中学副校长、科仪厂厂长,乡党委副书记兼方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山东省阳谷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协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
这段仕途履历表明,卢恩光曾一边教书、一边经商,曾经是一个乡镇企业的负责人。由此起步,他逐步走上副乡长、乡党委副书记等岗位,不过,担任乡镇干部后,他仍然在经商,而且企业越做越大,成为方舟集团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从乡镇企业厂长成为方舟集团董事长后,卢恩光的仕途也随之“进步”,从阳谷县县政协副主席,到山东省政协科技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政事儿”注意到,成为企业家后,卢恩光的一个举动曾引起广泛关注。1999年,他带着一张1000万元支票来到北京,向企业界发出公开信,宣布愿意捐资1000万元帮助国家科技强军,建造航空母舰等高精尖武器装备,他还在公开信中写到:“我捐出的这笔钱对我的企业很重要,但国事重于家事,尽管它与实际需求相比,不过杯水车薪而已,但我坚信众人拾柴火焰高!”
再看第二重身份——“媒体人”。
2001年3月至2007年6月,卢恩光先后任华夏文化出版集团筹备组副组长、华夏日报社社长、党委书记,四川省遂宁市委副书记(挂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政事儿”注意到,此阶段,卢恩光发表过多篇文章,《传媒业经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我国报业集团的协同治理结构》《我国报业集团三维绩效均衡治理模式》《我国报业集团的经营环境与经营对策》等等。
不过,卢恩光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转向仕途,先是担任地级市的挂职干部,之后又进京任职,成为中残联旗下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再看第三重身份——官员。
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卢恩光曾在人力社保系统任职,先后任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巡视员兼副局长。2009年进入司法部,先后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副主任兼人事警务局局长。自2015年11月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成为副部级官员,时年50岁。
这段仕途履历表明,经历了政协系统、挂职干部、社团机构负责人的“迂回”之路,卢恩光正式步入仕途,到原劳动保障部任职,“起点”是厅局级。随后进入司法系统,由厅局级升为副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