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