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印度税改:商品与服务税(GST)法,统一税制,为统一大市场做准备
2017年7月1日,印度总理莫迪与总统慕克吉宣布正式实施印度自独立以来最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法案“商品与服务税(GST)法”。
2000年,由来自印度人民党的瓦杰帕伊领导的中央政府首次提出商品与服务税改革。经过17年的国内政治角力,这项旨在优化税种、简化税制、建立国内统一市场的税制终于正式启动,将取代20项中央与地方税目。
由于GST只针对消费环节征税,属于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因而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消费税。它共分为5%、12%、18%、28%四档,基本商品税率最低,奢侈品税率最高。
此前,印度的消费税是国税和各邦地税的组合,各邦税率的不同,使商品运转极其复杂。繁复且相互重叠的税制成为外企在印经营的巨大障碍,这些企业即便只销售少数几种商品,也必须了解每个邦的税率和规则。GST将全面结束这种复杂的国税、地税混合制度,有利于简化公司缴税流程,并最终使消费者获利。
(五)中国税改:营改增累计减税近两万亿,清理收费1368项,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税制改革成为深化改革和降成本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清费降税方面均做了较多工作,主要体现在营改增、简化并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税前扣除标准、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降低1.6L以下排量的车辆购置税、购买健康险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全面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五年来,营改增累计减税近两万亿,国务院取消、免征、停征和减征1368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减收金额3690亿元。世界银行发布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营商环境税收指标世界排名上升,其中纳税时间指标排名提升了3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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