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基金高度重视和鼓励股权投资业务,主要针对重大股权投资。
中国证券公司记者获悉,新规定正在研究收紧保险机构重大股权投资的监管计划。
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管理念的主要变化是要求保险机构明确长期发展定位和战略,注重服务保险保障,认真开展重大股权投资,防止盲目经营和多元化扩张。
以往的相关规定是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明确,重大股权投资应具有较强的并购整合能力和跨行业管理能力。
据记者采访,监管酝酿的保险资本重大股权投资新规重点较多。
重申行业白名单
在保险投资的背景下,这可能会在现有规定和正在酝酿的新规定中迎来不同的定义。
根据现行规定,2010年发布的《保险基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重大股权投资是指控制非保险金融企业或保险业务相关企业的投资行为。
酝酿中的新规定扩大了这一点: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统称保险机构)以投资者名义投资持有未上市企业股权的直接股权投资,保险机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控制或共同控制。
简而言之,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现行规定下,只有控制相关企业,才能重大股权投资。未来,企业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可视为重大股权投资。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不要低估共同控制这个词的变化。许多投资行为可以纳入重大股权投资的范畴,进而加强监管。该人士表示,联合控制的判断可能需要结合公司治理和财务。
同时,保险机构重大股权投资行业的范围也可以重申:保险公司进行重大股权投资,投资目标企业应当符合保险基金财务股权投资通知的资格要求,限于保险、非保险金融、医疗、养老金、汽车服务、金融技术等行业。
在此之前,2020年保险基金财务股权投资新规放开了直接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规定保险机构只需避免负面清单(如行业或领域不符合宏观政策导向和宏观政策控制方向等。
与以往行业白名单时期的规定相比,上述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增加了金融科技产业。
增加禁止,防止不正当利益转移
此外,监管机构还计划禁止重大股权投资,这是第一次。
记者了解到,与非保险关联方共同投资目标企业、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或委托资基金、集资信托、非上市企业为渠道,直接或间接避免重大股权投资监管要求,投资目标企业反向持有保险机构股权,或同一保险机构控制或共同控制;向目标企业提供贷款或担保目标企业债务。
一位保险投资者表示,新的禁令是关键,这可能代表了监管机构在过去的保险资本自检中发现的非法方式或问题。例如,上述方法可用于向保险公司的股东单位或特定利益人传递不当利益。
与债权投资相比,利益转移的过程更加隐蔽,尤其是通过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上述人士认为,在这种环境下,监管正在酝酿禁止重大股权投资的政策,加强系统围栏,进一步突出监管机构改善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加强资本使用监管、防范风险的决心。
鼓励股权投资有序发展,严格控制新风险。
股权投资是近年来保险基金在主要资产配置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的领域,也是对保险机构有序发展的监构有序发展的业务。近年来,监管机构鼓励保险基金充分发挥长期资本优势,通过股权投资为实体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多层次本支持。
然而,保险机构的整体股权投资相对较晚。一方面,股权投资能力需要继续培养。另一方面,一些具有激进金融控制平台或行业背景控制的保险机构也通过股权投资踏上了新的局面。如何在发展过程中严格控制风险是保险机构甚至监管机构面临的问题。
据悉,监管部门正在酝酿加强对保险机构重大股权投资的监管,还涉及防火墙建设、内部管理、相关交易管理、估值管理等方面。
接受采访的保险业人士认为,我们可以从新规定的酝酿思路中看到监管思路。加强风险评估,加强监管,做好股票风险解决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平衡稳定增长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更多股票资讯,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