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7日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指出脱贫攻坚领域在脱贫成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此次审计共抽查30个贫困县,涉及1320个项目、50.13亿元资金。公告显示,个别县脱贫成效不实,涉及3602人。例如,黑龙江省克东县、桦川县将3255名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或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户认定为脱贫对象,不符合黑龙江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细则的规定。
审计发现,16个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推进不力,5.65亿元涉农资金闲置1年以上,其中2.56亿元闲置2年以上。据了解,相关专项资金并未真正实现统筹整合,实际工作中仍由原主管部门分头管理。
审计还发现,5个县贫困人口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涉及19703人。23个县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1.08亿元。
以易地扶贫搬迁为例,湖北省孝昌县由于项目选址不科学、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因选址在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上游被叫停,前期451.76万元建设投资面临损失。
与此同时,审计还发现7个省的44个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3693.38万元;7个县的34个扶贫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1687.62万元;14个县的190个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审计机关将持续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资金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扶贫对象精准等“六精准”要求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