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从制度层面看,税收优惠、有限杠杆、强制分红对REITs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1)税收中性或优惠:各国出台税收政策,确保不因REITs这一结构本身而为投资者或者社会增加额外税收负担,并出于鼓励发展的角度可以给予一定优惠,美国、日本、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均免征分红部分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中国香港个人和投资者免税,新加坡对机构投资者分红不免税,资本利得免税。国际经验证明,税收优惠成为REITs市场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因素之一。
2)有限杠杆:相比于一般公募基金,允许REITs杠杆操作具有必要性,但有一定限制,在美国和日本等市场虽然对杠杆率没有做明确限制,但实际运行中REITs杠杆率均低于房地产开发类企业。新加坡、中国香港则对杠杆率则分别规定了不高于35%、45%的明确限制。
3)强制分红:为了防止利用REITs炒作房地产,各经济体均对底层资产、资金使用予以规制,例如强制分红、禁止投向开发中的项目等。日本、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均规定90%的收益向投资者分配,美国则要求分配比例不低于95%。
3.3.3从REITs自身管理方式看,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型、从债权属性向权益属性转变是大势所趋
早期REITs的管理模式与现代REITs完全不同,早期REITs被设计为被动收取租金或利息的投资工具,债权特征显著,缺乏主动管理能力,资产端以银行抵押贷款为主。行业进入寒冬期,为债务违约埋下危机。1990年至今,权益型、内部管理REITs逐渐成为主流,REITs管理人负责投资项目和投资时机选择、物业估价、开发方案制定等,其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和资本管理能力决定了产品的回报率。在公司形式下,以美国的UPREIT为典型;契约形式下,新加坡各大房企REITs展现了其强大的管理能力,物业价值不断提升。回到国内,无论类REITs还是公募REITs都是以契约形式体现的,债性大于股性,主动性、精细化管理能力不足。从长远角度,若想大力发展REITs,需要注重培育优秀的不动产资产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营能力,同时需要在法规制定上平衡主动管理和被动投资限制。
4中国公募REITs市场的展望和政策建议
4.1基础设施REITs撑起万亿市场
公募REITs发展空间巨大。高盛估算中国内地REITs潜在规模在0.2-1.1万亿美元[1];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测算中国标准化公募 REITS潜在规模在4-12万亿元[2]。我们选取两种角度对中国REITs潜在市场规模进行测算。
按市值法估算,整体公募REITs可撑起6-7万亿市场空间。根据REITs市值占GDP比重来看,截至2021年上半年,美国上市REITs市值约占GDP的7.13%,日本REITs市值约占GDP的7.75%。对于国内市场同样庞大的中国而言,按6%-7%比例,长期来看中国公募REITs市场或可近6-7万亿人民币。
按存量基建估算,基础设施REITs可达1-3万亿规模。发改委预测,我国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大概380万亿人民币,其中大约30%-40%属于有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资产。如果按中间值35%计算,经营性收入的存量资产大概为120万亿人民币。如果其中的1%可以转化为REITs,市场规模可达1.2万亿人民币,如可发展至3%,可能有3.6万亿人民币的规模。
4.2八大领域发展前景
根据目前政策纳入底层资产的范围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交通、能源、市政(城镇水电气暖供应、停车场)、生态环保(污水、废料、废弃物处理)、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新基建(数据中心、互联网、智慧城市类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供水发电、旅游景区)等。
交通基础设施体量最大,存量丰富,跨地域幅度大,需加强多省市联动。我国交通类基础设施存量丰富,包括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里程16.1万公里,公路总里程约519.81万千米,铁路营业里程14.6万公里,高铁营业里程3.8万公里,可作为REITs底层资产的标的众多,但由于涉及不同省市区管辖等问题,交通REITs项目仍需各地政府协同配合。
能源基础设施空间广阔,新能源、清洁能源发展潜力大。能源类项目包括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与充电基础设施等项目。2019年,我国火力发电仍居主导地位,占比约69%,而新能源、清洁能源仅占31%,基于“双碳”背景,新能源供电项目与配套新能源的充电项目需求较大,且符合REITs政策支持,市场前景广阔。
市政和环保基础设施中,停车场等需求缺口大,但规模分散、体量较小。包括城镇水电气暖供应,停车场、城镇污水、废料处理等。该类项目是城市生活的基础,作为城市刚需,具有抗经济波动性特征。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总辆达3.8亿辆,驾驶人4.65亿,均为世界第一,而我国车位规模/汽车拥有量小于0.9,该值理想状态约在1.2左右,按此比例推算,我国停车位缺口仍有8500万个。但此类项目单体规模较小,分布较为分散,还需发挥整合作用才能达到上市标准。
仓储物流设施市场化程度高,操作性强。包括面向社会提供物品储存服务的仓库、冷库等。受益于线上消费习惯,仓储物流需求日渐增加,2020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超300万亿,2015-2020年复合增长率约6.6%,而根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最新数据,截至2019年,我国营业性仓库面积10.8亿平方米,2015-2019年复合增速仅约3%,市场空间较大;同时根据最新公开数据,我国仓储物流总库存约10亿平方米,总量居世界第二,而人均仓储面积不到1平方米/人,约为美国、日本的四分之一,仓储物流行业存量、增量均有较大空间发展REITs产品,且随着消费品需求多样化,对冷库等需求逐渐增加。而且此类项目多为市场化企业持有,相比于为国企、地方政府持有的基建项目,免于国有资产审批流程,操作可行性强。
产业园区同质性较强,关注地方政策利好:包括研发平台、工业厂房等园区设施。产园REITs以当地经济的比较优势为导向,行业整体向专业化服务、差异化经营、产城融合、支持创新等方向发展。总量来看,截至2021年4月末,我国共有634家国家级产业园区,2094家省级产业园区,产业园区肩负国家科技创新的使命,结合地方产业政策利好,有望拓展较大空间。
新基建发展空间广,更多市场化企业参与,REITs有望助力基建直接融资。包括数据中心、5G、智慧城市等项目。我国在传统基建项目的发展中主要以债务驱动,“新基建”项目更偏重于信息化和创新领域,科技化程度较高,即高新技术企业等非国营企业的参与会明显多于传统基建项目,公募REITs有望为新基建建设贡献市场化力量。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政策支持力度大。截至2020年底,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整体市值约为2.52万亿元,全国流动人口3.8亿人,市场规模大,涉及人口多,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可从新建、改建、收购三种方式出发,为租房融资提供市场化渠道,在行业上,募投管退已有形成闭环的支撑,未来有望步入良性循环。北京已经发行全国首单公共租赁住房类REITs产品,公募产品渐行渐近。
商业地产扩容空间仍大。虽然目前中国公募REITs尚未涵盖商业地产,但从全球REITs市场看,商业地产REITs是REITs市场的最重要部分,中国商业地产REITs也有很大发展前景。根据EPRA,2020年我国商业不动产存量市值约4.493万亿美元,约合30万亿人民币。商业不动产交易活跃,2020年中国内地不动产大宗交易录得2047亿元交易额,存量市场特征明显。但目前商业地产REITs推出阻力障碍仍在。1)从政策角度,我国“房住不炒”虽针对住宅,但对商业地产亦有影响,商业地产REITs时机未到;2)从结构角度,许多存量地产存在产权不清晰的问题,不利于公募发行;3)从收益角度,现阶段REITs税收问题仍存,叠加中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高企,如何保障投资人收益,增强投资意愿仍需考量;4)由增量市场转向存量市场,市场管理专业度有限,仍需积累经验。
4.3政策建议
一是顶层设计上,加强政府部门协同,出台一揽子政策,打通目前制度瓶颈。大部分符合基础设施REITs的底层资产为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所持有,涉及土地、国有资产划转、税收等一系列问题。产品结构复杂,审批程序繁多。以收费公路为例,部门间涉及地方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交通局等部门协同,地方间涉及不同省市政府协同,面临复杂的审核流程。建议从顶层设计层面,针对公募REITs产品设计审批流程出台一揽子政策,打破制度障碍。
二是产品定位上,明确REITs在大类资产类别和属性,明确参与机构责任权利边界。REITs产品横跨底层不动产与金融行业,对运营管理、金融投资均有较高要求,现有产品各环节权责分工仍不明确,应对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人划分权责边界,结合基金管理人在资本市场的优势与运营管理人的成熟业界经验,降低代理成本。
三是底层资产上,扩大底层资产种类,适时推动商业地产REITs。商业地产REITs将为我国房地产软着陆提供解决方案。一是房企商业模式转型升级。传统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主要是拿地、开发和销售,高杠杆、高周转。而REITs可以转变房企经营模式,通过出售、分散和打包设立REITs在公开市场出售等方式实现退出,提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能力。二是化解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十次危机、九次地产,我国银行体系中沉淀了大量房地产贷款,一旦出现极端情况,将导致挤兑潮、违约潮、银行坏账增加、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改变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投融资体制。传统开发时代,土地财政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支撑,但随着增量空间逐步减少,需开辟新的税源,REITs将沉睡的资产变为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扩大税源,丰富税率体系,进而改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建议基础设施REITs成熟运行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扩充底层资产类别。
四是投资者层面,鼓励增量资金入市,增强市场流动性。目前公募REITs战略投资者配售占比、网下发售比例较高,而公众投资者参与程度较低,二级市场流动性偏弱。建议优化各类投资者持有比例,适当提高网上配售比例,以提高产品实际流通的水平,增强市场流动性,发挥市场定价功能。
五是政策层面,完善配套税收政策。我国REITs税收优惠可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三个角度着手:1)减免资产交易过程中的税收。REITs必然涉及底层资产转让这一环节,但并未实质交易。目前虽有资产划转等方式规避部分税额,但提高了产品复杂性和合规风险,应给予相应的税收中性或优惠方案。2)印花税税率较低,但每一环节需双边征收,征税较频繁,可以考虑部分环节免征、单边征收或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时间)下少征等优惠。3)成熟市场为推动REITs普遍实行所得税税收优惠。我国所得税税率为25%,税率较高,优惠较少,建议可适度降低REITs使用所得税税率。
[1]高盛《探索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市场价值》https://www.goldmansachs.com/worldwide/greater-china/insights/c-reits.html
[2]北大光华《中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规模研究》https://www.gsm.pku.edu.cn/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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