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间,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并发布限涨和限价令。
《通知》对新建商品住宅的备案价格设置了浮动区间,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不得高于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前1个月实际成交均价的5%,实际销售价格相比备案价格出现下浮的,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5%。
政府出手限制房价浮动之前,清远市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来自清远市统计局的数据一季度,清远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有较大的增长,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和购置土地面积出现大幅飙升,就房价涨幅,统计局并未给出具体数据。
但数据可以看出,此后的4月,清远市房地产市场仍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商品房销售继续大幅增长,完成销售面积33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2%;实现销售额190.8亿元,同比增长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