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市场随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
应该说,目前我国金融业发展基本平稳,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近年来,为了稳增长、促发展,市场流动性比较充裕,监管相对宽松,“脱实向虚”趋势加剧,跨市场、跨周期的风险隐患有所上升。中央对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高度重视,“一行三会”等部门在此背景下出台了加强金融监管的一系列措施,既是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也是金融风险防控的客观需要。
近期,金融市场的确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流动性趋于紧张,市场利率上升较快,股市和债市波动加大,等等。应该说,这些变化与监管趋紧有一定关系。在强监管、严监管之下,一些扩张过快、杠杆过高的金融机构,被动放慢发展速度,如少数商业银行的“缩表”。也有一些金融机构,主动调整业务方向和资产负债结构,部分表外业务回归表内。当然,还有一些机构对相关政策措施过度解读甚至误读,矫枉过正,甚至风声鹤唳。
笔者以为,在调整过程中,短期内金融市场出现一些波动在所难免,而且市场波动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除了监管加强之外,还有经济下行压力、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因此,应正确看待市场波动和监管强化之间的关系,增加对正常市场波动的容忍度,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保持监管定力。
第一,坚持正确导向。金融监管的目的在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无杠杆,不金融”,加强金融监管不是一味地去杠杆,而是适度降低不合理的杠杆,进而优化杠杆结构,使杠杆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金融监管,不能寄希望于一场监管风暴,更不能只依靠突击检查。应根据金融市场的新情况、新变化,对监管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一方面要通过制定新的监管规制,补齐监管短板,堵住监管漏洞;另一方面,要及时修订不合理的制度办法,使监管制度更加适应监管实践。要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作用,并形成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监管协调。随着跨行业、跨市场金融活动增多,金融风险的交叉和传递变得日益复杂。在现有分业监管体系之下,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监管协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比如,可以让央行牵头,对资产管理业务整体监管框架进行统一设计,这将对规范业务发展、防范监管套利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减少部门间的“监管竞赛”和政策层层加码。
第四,重视市场沟通。加强沟通,管理预期,本来就是金融政策的重要内容。在预期管理上的不当行为,可能影响政策效果,甚至产生严重后果。在强化监管的过程中,应形成更加有效的机制和方式,主动对市场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沟通,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市场误解,增强市场信心,降低政策变化对市场带来不必要的冲击。
需要提醒的是,金融监管应该持续加强,但金融管制并非越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