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12月4日消息,12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推进中央企业巡视整改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全面部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和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聚焦“四个领域”,即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坚决防范化解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问题。
图片来源:国资委
同时,要全面研判企业金融板块整体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风险一旦露头就要果断出手将其消灭在萌芽、阻断在早期,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落实,高质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分别专门成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董事会工作评价以及巡视巡察等重要内容,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形成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强大合力。
今年以来,国资委密集部署防范化解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
11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的扩大会议指出,近年来中央企业金融业务在推动主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
会议强调,国资央企要坚守发展实体经济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着力严控增量,切实优化存量,立足发展与企业产业特点相符合、主业需求相配套的金融业务,提高为主业提供服务的金融业务占比,提升服务主业实业的能力和水平。
要坚持因企施策、规范运作,深入摸清不同行业企业金融业务作用发挥、发展质效、风险状况等情况,把金融资源集聚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上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特别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
要坚持强化监管、严防风险,抓紧完善更严格的监管制度机制,健全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到金融子企业的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加强日常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保持高度敏感,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规范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增强监管的威慑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此外,为推动中央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基金业务风险防控。今年年初,国资委内部印发的《中央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中央企业应当严格规范发起设立项目基金,原则上不得发起设立财务性基金。
同时,还规定资产负债率超过国资委规定的行业管控线;集团管控能力弱,基金业务发生重大风险或较大损失;截至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基金业务整体累计亏损金额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基金管理队伍能力不足;已设立基金投资效率低,募集资金大量结余等情形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中央企业应当审慎出资参与基金,规范出资参与政府投资基金,严格控制为承揽业务出资参与基金。更多股票资讯,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