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杂谈|水皮谈股市:国企“竞争中性”十三问 可能是个积极信号
中美贸易战背景下,央行行长易纲10月14日在2018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关于以“竞争中性原则” 确保国企民企公平竞争的表态,立即引起全球媒体的关注。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次日在回应国企“竞争中性”原则时称,中国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中国官方最近为何接连就同一问题对外宣示?本报就此列出13个问题特别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聂辉华教授。
他表示,提倡“所有制中立”可能表明中央政府下决心在这方面对国企进行改革,这可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他不认为中性原则是国企改革最核心的问题。 聂辉华说,实行“竞争中性”至少需要3个条件,缺一不可:1.政府减少对企业的干预;2.国企成为特殊企业,减少跟民企的面对面竞争;3.国企和民企适用相同的游戏规则。他并坦言“对这个改革方向表示审慎乐观,但不要低估达到目标的艰巨性。”
聂辉华教授曾在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从事一年博士后研究,导师为企业理论的权威、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Oliver Hart教授,其最重要研究领域是契约与组织理论。他的经济评论和经济散文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多次接受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等中外众多重要媒体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