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29日消息,新浪股民维权平台今日收到史姓股民针对超华科技(4.690, 0.43, 10.09%)(维权)的维权申请,该股民表示,“2017年7月26日买入13200股,买入价8.07元,9月7日被迫清仓,卖出价6.888元,亏损1.5万”,目前该维权请求已被李修蛟律师接受。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索赔进程,相关维权持续征集中。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有15名专业律师可代理该公司维权,平台目前已收到252件针对超华科技的维权,其中203件被律师接受。
超华科技索赔条件
2017年12月16日,超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12月9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虚增利润,证监会将对其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暂定索赔条件:在2015年4月29日到2017年9月5日之前买入超华科技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5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刘国华律师暂定索赔条件: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股票,且在2017年9月4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超华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