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霄最新股市评论,9月6日,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回购有关规定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就修正案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股票知识大全,股票学习,请关注财经365学股频道!
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修正案充分发挥回购制度的优势作用,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重要作用,是保护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对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修改内容一是增加股份回购情形,二是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简化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等情形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三是建立库存股制度。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A股在2653点已经有280家上市公司破净,其中不乏对指数影响巨大的大型上市公司。修正案具有非常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构筑A股底部有重要作用,属重大利好消息。
李大霄最新股市评论,更多股票资讯请关注财经365官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