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全方位大调解
在广东证监局指导下,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于2015年4月设立。成立以来,广东调解中心把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结合起来,实行全方位大调解。近日,投资者曹某向中心反映,其于2017年2月转户到A证券营业部,当时客户经理承诺佣金收取标准为0.4%。,但其近日发现,实际交易中一直按0.8%。收取,多收佣金1300余元。
广东调解中心随即向营业部调取曹某此前佣金收费凭证。在得知营业部与曹某未签署单独佣金协议后,调解员一方面督促该营业部积极回应曹某诉求,建议该证券公司总部就开户佣金事宜进行全面自查。另一方面,对曹某建议其在未签署佣金协议情况下接受调解方案。
在调解员有理有据的调解下,营业部向曹某退还部分佣金,优化公司开户流程,增加签署佣金标准确认文件环节。问题顺利解决,曹某最终签署调解协议书,继续留在A营业部进行交易。
据广东调解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底,该中心已调处各类证券期货纠纷1144件,近80%纠纷调解成功,为投资者挽回560余万元损失。
拓宽维权渠道提升处理效率
广东调解中心设立以来,先后开通投诉处理热线和网上投诉纠纷受理平台及电子邮箱。去年底,调解中心正式开通纠纷调解网站,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广东证监局围绕“互联网+投诉者诉求”的建设思路,依托辖区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开发辖区证券期货投诉处理统一平台。
广东调解中心成立后逐步制定了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调解规则、调解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将纠纷调解分为简易调解和普通调解。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由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采用简易程序。对那些复杂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启动普通调解程序。
广东调解中心成立之初就配置多名具有法律专业及证券事务经验的专职人员。该中心拟再增聘8名资深律师、3名广州仲裁委仲裁员以及1名广东证监局工作人员为调解员,建立起由59名特邀调解员组成的专业调解队伍。
实现诉讼调解无缝衔接
早在2015年7月,广东证监局联合广东调解中心,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建立起覆盖全辖区的诉调对接机制。
今年6月,广东证监局联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广东调解中心,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除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民事纠纷外,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主体违法违规产生的民事纠纷纳入诉调对接范围。
去年,中国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广东调解中心被选为全国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首批试点调解组织之一。
广东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调解组织调解职能和调解效力得到司法机关肯定,法律地位更加明确;投资者签署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