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7月份,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发布了30次,吴光明、王麒诚等多位企业家涉内幕交易。
今年5月25日,有着“东莞首富”“百亿富豪”“慈善家”等多重标签的何思模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他因操纵市场、短线交易,共计罚没1.28亿元。
有报道称,何思模目前“罚没款已经如数上缴,却拒不认可证监会的处罚”。8月7日下午6时许据记者称,自己已如数上交1.28亿元罚款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但并不存在“拒不认可处罚”一说。
8月3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2018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综述,上半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市场禁入20人。其中,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类案件仍是主要违法类型,占全部立案案件的74%。
《中国企业家》发现,仅7月份,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发布了30次,吴光明、王麒诚等多位企业家涉内幕交易。
吴光明擅长资本运作,身家超过200多亿,旗下掌控鱼跃医疗(17.89 +2.88%,诊股)、万东医疗(10.00 +5.93%,诊股)两家上市公司,并担任董事长,7月31日,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涉内幕交易,吴光明被没收违法所得9,190,977.21元,并处以27,772,931.63元的罚款。
王麒诚是曾经的“80后首富”、上市公司汉鼎宇佑(12.08 +2.90%,诊股)实控人之一,7月3日,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涉内幕交易,王麒诚被处以400,000元的罚款。
众所周知,资本市场是信息的市场,上市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内幕信息,通过合法合规渠道公开披露,保证广大投资者公开平等获得信息。少数人的内幕交易是对其他投资者利益的盘剥和侵害。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内幕交易破坏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违背信义义务,侵害投资者利益。资本市场任何人、任何机构在任何时候的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有记录,证监会都将盯住不放,彻查严处。
东莞首富被罚1.28亿
2017年8月,易事特(4.85 +1.46%,诊股)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5月25日,何思模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他因操纵市场、短线交易,共计罚没1.28亿元。
早在2017年12月22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何思模因涉嫌操控证券市场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
2018年5月25日,易事特披露,何思模已经正式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操纵市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6399.70万元,并处6399.70万元罚款;根据当事人短线交易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何思模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称,在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易事特”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何思模于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卖出“易事特”1,200,000股和2,992,600股,卖出股数占持股计划总股数的96.15%,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7978.25万。2016年12月5日,何思模将“朱琦”证券账户所持“易事特”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322.77万元。上述交易扣除税费后共计获利8301.03万元。证监会拟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8301.03万元,并处8301.03万元罚款。
2017年1月13日,何思模借用“朱琦”证券账户买入“易事特”股票后,于2017年2月3日至2月8日卖出。拟对何思模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拟罚款总计超过1.66亿元。
而证监会对何思模实际罚款1.28亿元,较之前计划罚款减少了4千万金额。不过,虽然金额有所减少,何思模依旧没有按时缴纳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完毕罚没款,将被列入资本市场“老赖”名单。7月2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第二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共46人,其中就包括何思模。
而根据财新8月7日上午报道,何思模虽然已经如数上缴罚没款,但拒不认可证监会的处罚,正在申请行政复议,还向证监会提交了十几封自诉书,铺陈自己当年卖血创业不易,公司的运营艰辛,“言辞恳切,就差要给证监会写血书了”。
据羊城晚报,“罚款已经全数上交了,怎么能说我不认可处罚呢”,何思模表示,对于媒体报道其“拒不认可处罚”很是生气。何思模称,自己被罚了1.28亿元,向相关部门递交自己的诉求合乎法律程序,不能凭空说是“不认可处罚”。何思模同时向记者重申,对于涉嫌“操作股票市场”这一处罚,自己并无主观意愿,也从未减持易事特股票及私自拿钱。
53岁的易事特董事长何思模有着“东莞首富”、“百亿富豪”、“慈善家”等多重标签,他喜欢接受媒体采访,历数自己艰辛创业之路,并在众多场合宣扬“裸捐”,不给儿子们留一分钱。
自去年12月22日实控人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至今,易事特市值从166.52亿元下跌至112.08亿元。
吴光明被罚没约3700万
8月3日下午,鱼跃医疗、万东医疗双双公告,董事长吴光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内幕交易花王股份(10.31 +1.78%,诊股),短线交易鱼跃医疗、万东医疗,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919.1万元,并罚款2777.29万元。
7月31日,证监会官网也公布了关于吴光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吴光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的违法事实。
1、内幕交易“花王股份”
其实,吴光明与同处于江苏丹阳的花王股份可谓渊源颇深,早在2011年就有往来关系。
处罚书显示,2016年12月初,花王股份正在筹划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而花王股份董事长肖国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吴光明关系密切。
证监会认为,吴光明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肖某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频繁联系,吴光明利用控制他人名字的三个证券账户买入花王股份51.96万股,获利919.10万元。交易“花王股份”的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时点吻合,且无合理解释。
证监会表示,吴光明的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的行为。
2、短线交易“鱼跃医疗”、“万东医疗”
据公开资料,吴光明1962年出生,是医药板块闪转挪腾的资本高手,2015年至今任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其中,江苏鱼跃控制的企业以医疗行业为主,包括鱼跃医疗、万东医疗、江苏英科医疗(17.22 +2.07%,诊股)器材、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苏州医云健康等。截至目前,江苏鱼跃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包括:鱼跃医疗、宝莱特(13.51 +2.50%,诊股)、花王股份、万东医疗、云南白药(93.81 +1.24%,诊股)。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截至2018年3月31日,吴光明、吴群父子通过江苏鱼跃科技及其个人间接和直接持有鱼跃医疗44.57%的股份,并通过江苏鱼跃科技间接持有万东医疗24.68%股份。
作为鱼跃医疗、万东医疗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吴光明利用控制他人账户短线买卖自己公司股票,并在6个月内卖出。
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10月27日,吴光明利用控制他人账户,以7702.58万元累计买入鱼跃医疗232.271万股,又累计以8900.02万元全部卖出,获利达1197.44万元。
2015年7月2日至2016年1月19日,吴光明利用控制他人账户,以1.56亿元累计买入万东医疗406.50万股,又以3993.31万元累计卖出139.94万股。由于涉嫌短线交易,证监会给予吴光明警告,并处以合计20万元罚款。
王麒诚被罚40万
7月26日晚间,汉鼎宇佑发布公告,王麒诚于2016年4月涉嫌内幕交易汉鼎宇佑股票,证监会决定对王麒诚处以40万元罚款。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针对其个人,与公司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而8月3日上午,王麒诚在微博上公开致歉,称“自己已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但身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做出一些不当行为,对此深表歉意并真心道歉。”
来源:王麒诚微博截图
据21媒体,王麒诚在证监稽查人员办案期间还曾有过企图串供等行为。“王麒诚企图在洗手间间接联系杨涛进行串供,还好及时采取措施,没有让双方得逞。”一位接近该案人士称。
作为曾经“白手起家的80后首富”、“中国杰出青年企业家”、“胡润百富中国青年领袖”、“学生创业导师”的王麒诚,其夫妇二人曾以245亿曾登顶《2016胡润80后富豪榜》。
数据显示,王麒诚、吴艳夫妇在上市公司汉鼎宇佑合计持股达55%,另外还持有众多子公司股权。
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当中对王麒诚内幕交易案的交易细节进行了披露,涉及“窝案”行为。
经证监会调查发现,早在2016年2月22日,王麒诚在宇佑传媒所谓虚拟董事会上表示,宇佑传媒将进入快车道和资本市场进行对接,2016年宇佑传媒将正式和“汉鼎宇佑”发生关联。2016年5月9日,汉鼎宇佑宣布因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开始停牌。在宣布重组并停牌5个月后,汉鼎宇佑发布撤销重组的公告。
对于重组取消的原因,2016年10月19日,汉鼎宇佑发布公告称,无法与宇佑传媒的“全部股东”就估值等条件达成一致,不再将宇佑传媒作为标的资产。
然而,王麒诚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却在这段时间通过他人账户进行公司股票的交易。
经证监会查明,杨涛是王麒诚的商业伙伴,熟识的两人通过密切联系后,王麒诚在2016年4月18日公司停牌前夕,向杨涛银行账户转入1500万,然后杨涛又向妻子账户转入,又从妻子账户转入岳父“倪某元”账户,并在当天全部买入了汉鼎宇佑。
此后重组取消,2016年11月18日股票复牌,“倪某元”账户将所持“汉鼎宇佑”股票全部卖出,最终亏损48.19万元。
但内幕交易的亏损并未妨碍监管层的查处——证监会仍对该案进行行政处罚,罚没包括王麒诚等人共计100余万元,其中王麒诚被罚40万元。
而对于为何仅处罚40万元,据第一财经,稽查人员表示,因汉鼎宇佑2016年10月撤销了对宇佑传媒的收购,加之其他因素,公司股价并没有如期出现暴涨,王麒诚的内幕交易最终是亏损的。
“黄光裕案”:从首富到阶下囚
关于内幕交易,就不得不提到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之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的典型案例的“黄光裕案”。
黄光裕是国美创始人,他曾于2004年、2005年、2008年,三次问鼎“胡润百富榜”,财富一度达到430亿元,2006年还成为福布斯榜内地首富。
据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11月19日,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因操纵股价罪被调查,同年,国美的销售额达到1200亿,当年阿里的销售额才30亿,刘强东还在为京东突破10亿销售额而奋斗。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判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2012年5月22日,最高法公布,黄光裕先后两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成交额共计14.15亿元,账面收益3.09亿余元。
内幕交易这块“顽疾”为何屡禁不止,《经济日报》分析原因有三:一是隐蔽性强,使得内幕交易查处工作非常困难;二是涉及面广;三是惩罚力度待加强。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则认为,打击内幕交易及不合理行为必须从根本上加强监管。为此,建议成立证券检察院和证券法院,将所有关于证券违规的检察与审判集中在一个地方,防止上市公司所在地机构插手,大力强化执法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