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肖捷在会议中表示:“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
1、官方回应:个税怎么改
记者会上,肖捷在回答时指出,今年,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其中一项工作重点就是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包括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他还表示,“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随后对个税的具体改革内容做了详细的回应。他的回应,囊括起来其实就是“两大内涵,一个亮点”。
“两大内涵”就是对李克强总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的呼应。针对内涵之一“提高个税起征点”,史部长表示,提高多少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
而对内涵之二“税改增加专项扣除”,他表示,财政部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也就是说,除了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到的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生活中的其他大头花销,也有可能纳入到个税抵扣减免的队列中。
照史部长的说法,以后多生一个孩子,就能少交一笔税了。现在年轻人老爱提的“生孩子降低生活质量”说法,就通过纳税层面得到了改变。
“一个亮点”则是,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将分类税制转化世界通用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个人所得税,大多时候说的其实是最常见、最不容易被规避的工资薪金,而工资薪金,其实只是个人所得分类收税模式下,11类个人所得中的其中一项罢了。
而在实际操作中,其他10类常常因为征管上的困难,让很多多渠道收入的土豪免于缴税。于是就出现了“企业CEO只给自己开1元年薪”的新闻,因为他的实际收入,都靠发票报销实现,还通过这种途径避免了缴税。
而在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后,个人收入都会纳入缴税范畴。CEO靠少给自己发工资避税的套路,就再也行不通了。
2、起征点提高多少?
这次,史耀斌副部长还没有对起征点提高到多少给出个具体数值,只说了数值产生依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
史部长提到的这个依据,其实体现的就是国际通行的个税征收原则:人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不得征税,这也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由来,免征额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起征点。
据学者王长勇介绍,中国个税的“起征点”以不低于“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为标准。
这个标准还有个计算公式:起征点>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赡养系数)/12,赡养系数=家庭总人口/家庭就业人数。
也就是说,在个税起征点改为3500元的2011年,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就在3500块钱往下一点的水平。
现在,距离2011年已经过去7年了,小编老家村口的特色小吃也从1块一碗涨到了5块一碗,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肯定也不止3500元这个数了。
据统计,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45元,不考虑“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赡养系数的上升,按照上面的计算公式,2017年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消费支出都已经上升到了4013元。
因为起征点到底提高多少还没个准信儿,于是社交网络上出现了一波起征点全民大竞猜。
财新网在《总理说了个税起征点要提高 多少才算合理?》做出了严肃计算:从2011年到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金额从15160.9元,上升至24445元,累计涨幅高达61.2%。若起征点同比例上调,则需调整为5642元。
此前,全国工商联建议免征额应提高到7000元,人大代表董明珠则认为应提高到1万元。
根据界面新闻的统计,如果个税起征点能提高到1万元,按照2017年冬季北京求职期的平均薪酬10310元,在北京工作的人,每月能省下300多元的支出,相当于10杯星巴克的价格。
3、什么时候改?
史部长的回答也没有给出个税改革方案出台的具体时间,只说了: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修订才能够把它最终确定下来。
参看2011年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过程,从提出到真正落实,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半年的时间。201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网民的交流中明确表示2011年要上调个税起征点。2011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免税额提高为3500元。2011年9月1日,修改后的个税法正式实行。
也就是说,按照2011年的时间表,到2018年的下半年,个税的征收制度就能得到调整了。
城市的打工一族,到时多省出的几百块,你们打算怎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