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叛变革命了!”
这是陈佩斯朱时茂经典小品《主角与配角》里的一句台词。在小品中,因为长相猥琐,陈佩斯常年演反配配角。当他抓住机会,与演正面人物的朱时茂角色互换,情不自禁地感慨。
这两天,因为一个偶然的发现,我也有类似感慨。
曾几何时,靠着打破行业垄断,让信息更透明开放,互联网思维的新商业横扫各个领域。可等他们坐上行业老大的位置,竟然公然靠垄断和制造信息不对称赚钱,前段时间爆出的大数据杀熟、抽成、赚差价——要论“黑”,他们比传统手段“黑”得更狠更彻底。
而且,偷偷靠这个手段捞钱的,远不只是臭名昭著的某程一家。
看场电影纯赚你80
说一个真实的经历。
前段时间,《红海行动》很火,有个朋友就打算带家人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打开猫眼,准备买了几张电影票,由于离家很近的电影院是耀莱,就顺手买了猫眼推荐的第一个耀莱影院,后来才发现买错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推荐的第一个影院,不是他要去的那一家,朋友很沮丧,不过,没有办法,电影票不退不换,只能怪自己没看清。
可是后来一想,影院老给我推荐错,我干嘛不直接下载一个耀莱的APP?
这一下载,他大跌眼镜,猫眼的电影票竟然比影院官方的票价贵了很多。
大家潜意识里平台会比电影院更便宜的想法竟然大错特错。
为了进一步验证,他又测试了金逸影城的票价:
因为常去大悦城的这家影院,他还额外花30块钱,在该平台上购买了这家影院的所谓“会员卡”。所以,这里显示的票价已经是“会员价”,本该比影院的挂牌价更优惠。
打开金逸影城APP,平台收费30元提供给他的所谓优惠“会员价”,比影院的挂牌价还要贵出5块钱!
在金逸影城官方的会员卡说明中写着“会员最低可享受影院挂牌价4折优惠”。
显然,他在平台上购买的所谓该影城的“会员卡”,与影城本身毫无关系,他也根本没有享受到所谓的“会员待遇”,只是被平台的“大数据机制”判断,“他常买这家影院的票”,“那我们在票价上玩点把戏,套路他花30块,买一张所谓的‘会员优惠卡’吧!”
一张票加价5块钱,好像也不算太离谱,就当信息服务费了嘛。那么,加50%的价卖给你,一张贵20块呢?
在发现被平台“套路”后,他抱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继续比对了平台上其他影院的报价,想看看是不是每家影院他们都加价卖票,是不是每张都是加价5块?
结果发现,平台的“大数据”非常鸡贼,他们会根据影院牌价的高低,影院的势力大小,“看人下菜碟”地加价。如果今天影院搞活动,比如20元每张回馈观众,平台判断加价空间大,他们就一张加20、30地往外卖。
比如,卢米埃影院最近庆祝五周年,《三块广告牌》的牌价是40元一张,平台就加到59元一张卖,居然还假惺惺地继续推销所谓影院“折扣卡”,折后52元一张,依然比影院的正常售价高12一张!
可以算算这笔账:如果你跟朋友约在卢米埃看《三块广告牌》,平台上一搜,59元一张,不错嘛(对比印象中春节档动辄80一张的票价),开会员卡还能优惠7块,以后也能继续享受优惠,那就开吧。
于是,你花22块开了张会员卡,52x2买了两张票,一共126块。
而如果你知道卢米埃有售票官网,或者说愿意去查一查影院官网的价格,就会发现自己平白无故被宰了46块!
这还不算,如果你顺便在平台上购买了爆米花可乐套餐……
影院平台上,用500积分免费兑换的单人爆米花可乐套餐,加上一杯小可乐,就被购票平台卖成了27.5块的双人套餐!
影城积分,是消费购票的奖励。用户通过猫眼、淘票票这些平台购票,积分就算在了这些分销商的账户里,他们再把这些本该属于用户的福利,二次包装成观影套餐出售,再宰用户一刀。
你说厉不厉害?福利都是影院给用户的,不过转了平台这道手,就变成了他们牟利的工具。
一次典型的电影消费:两张票,两杯可乐一桶爆米花,平台不用付出任何成本,仅靠信息不对称就纯赚你近80块。
对用户来说,你享受到的商品和服务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因为选择在这个“提供优惠和便利”的平台消费,原本80元的消费,就被莫名提到了160,而你还蒙在鼓里。
所以,平台商到底创造了什么价值?竟然可以100%的加价率。
服务商可以赚钱,但不是靠这种下三滥手段
调戏电商是专业商业媒体,我们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想做类似“原材料1块钱,奸商卖给老百姓价格翻100倍”这样的无脑新闻。
服务商是提供价值的,他们承担流通的功能,当然应该合理有利润空间。
可口可乐出厂价几毛钱,但从工厂运到你家楼下,要不要运费?摆上24通电的冷柜,让你在炎炎夏日立刻喝到爽口的冰饮,要不要电费?店员理货上架、打扫门店卫生,为你买单结账,要不要工资?这些都是零售的成本,也是为消费者提供的便利服务,都应该被摊算在商品价格里。
再说极端一点的渠道加价,便利店2块钱的可乐,到酒吧卖30块,也是合理的。为什么?因为酒吧提供的特殊氛围,让你享受到了附加的服务,虽然同样是喝可乐,你的感觉不一样了。
所以,第三方平台赚钱,赚80还是100,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是否为消费者提供了附加的服务?
目前来看,完全没有。你说你提供了线上选票系统,曾经可能是你的价值,但现在每家影院都把售票在线化了,平台不过是接入而已。如果曾经的技术、理念领先,就可以吃一辈子,那第一个开超市的人,现在还在躺着数钱。
你之所以分分钟赚80块,不是因为你更了解用户的喜好,为他过滤了烂片,推送了他最可能感兴趣的影片;
也不是因为你提供了更有可信度的评分(这些平台的评分是怎么收钱刷出来的,就不用谈了);
更不是因为你为推动上游电影行业发展,孵化了行业积蓄的好的剧本,培养了新兴导演……
无非是凭着你的用户装机量,可以造成信息的不对称:
现在的线上购票流程,观众直接在影院取票机上取票,验票,入场,离场。观众去影院看了一场电影,但几乎可以说与影院没有有效接触。影院的票价是多少,有什么会员福利?不是有心寻找,观众是看不到的。
就因为观众的“不知道”,想赚80还是100,平台可以像赌场的庄家一样,在背后设计好数字,运用好所谓的大数据见人下菜。
当面对影院时,平台因为把持着观众,手握“流量”砝码,更是有恃无恐。前文对比的价差还是影院零售价与平台卖价的差异,实际平台从影院拿到的价格,一定是远低于零售价的。也就是说,平台实际的价差牟利,比80还要更多。
说回开头的真事,那位朋友遇到的情况,属于平台改变影院排序,突然把距离他17公里的门店排在经常光顾的门店之前,才导致错误购票的事。他直到到达影院,取票时才发现门店有误。打电话询问客服,为什么突然改变影院排序?这不是诱导用户犯错吗?
经过投诉之后,他的该平台页面,依然把较远的门店排在前面。
客服的回答是,平台一般都按照门店距离远近排序,但是有时候也会因为票房因素调整排序。
这符合逻辑吗?用户会因为17公里外的门店票房更好,放弃一直选择的门店,打车去较远的门店观影?真实的原因无非是卖排序,为影院导流。龌龊一点想象,用户失误买错票,也在他们的计划之内。反正是不退不换的。谁买我的排序,我就为哪家的业绩强势“导流”。
这就是互联网巨头,在爬上垄断地位之后,该干的事吗?
但,这就是互联网圈常见的思路,做各行各业的“淘宝”,砸钱烧平台,谁先把对手砸死,谁就有资格把用户当养殖池里的鳖——捞出来挨个放血。某程是如此,某滴是如此,电影售票的某眼,某票票都如出一辙。
再回想开头《主角与配角》的那句台词,人类真是太容易被表象迷惑,“浓眉大眼”和“叛变革命”本没有任何关系。毕竟,技术是没有价值观的,只有背后的人才有。
当然,说平台垄断,可能人家也不服:我又没逼着你用,我也没有逼着供应商必须干嘛,我只是利用自己的平台加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