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自品途商业评论,ID:pintu360,作者 大福。
我们当然承认,这次事件是有积极意义的,从侧面促进了行业秩序的发展,但也必须承认,它同时也必然会带来破坏。
“小崔爆料范冰冰合同”事件仍然持续发酵,6月4日,A股开盘,整个影视版块惨不忍睹,损失达百余亿元。但这还只是一个开始,此事件很可能成为中国影视行业明星税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而行业内心照不宣的洗钱、注水等潜规则,或将被爆光到台面之上,曾被资本热捧的文娱行业降温已是必然,其影响尚不可估量。
而这次事件真正的社会意义不是打击某个明星、企业,而是对影视行业长期潜规则做出的警告,如果能通过这次重创进入反思期,回归作品本身,而非依靠资本、借势流量明星赚快钱,整个影视行业也借此机会重新洗牌,梳理新秩序,有望进入新一轮的良性循环。
今日,品途智库选取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29支影视类股票进行比照,相比于6月1日收盘价,6月4日开盘后20支股票股价下跌,3支股票停牌,6月4日开盘后,上证指数跌幅0.25%,深证综指跌幅0.09%,而影视行业跌幅达到1.86%。影视行业市值蒸发72亿元,截至今天收盘,影视行业市值再蒸发52亿,共计损失124亿元。
其中唐德影视和金逸影视股价降幅最多。华谊兄弟受损最为严重,市值凭空蒸发超过22亿。截至今日收盘,市值又蒸发了8000多万。6月4日开盘后影视制作行业市值蒸发67亿元,截至今日收盘,市值又蒸发了37亿元,共计损失104亿元。
起源于一场私人恩怨的事件
因为电影《手机2》即将开拍,崔永元从5月初便开撕刘震云、冯小刚。
5月28日,他在微博上晒出一张艺人劳务合同,声称范冰冰一部戏片酬1000万元。
次日,他再发微博称,1000万元只是一部分,另一份隐藏的“大合同”价值5000万元。
虽然之后他公开表示“4天6000万”合同并非范冰冰,而是另有其人,并向受牵连的范冰冰表示道歉,但由“大小合同”可能影射的巨额逃税,引发了全民关注,成为舆论焦点。
国税局介入,高片酬艺人成靶心,但遭殃的是制片公司
6月3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表示,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事实上,老百姓对明星高片酬诟病已久,早就等着他们一个个跌落悬崖,在这件事上,官方与民间高度统一,而崔永元与范冰冰的知名度也足够引发国民关注,所以才让此事件发酵至此。
国税局的介入,让演艺圈人人自危,许多明星都开始自查合约,以防踩雷。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就有多家在霍尔果斯注册子公司的影视文化公司,就因税务存在疑点问题被要求自查,其中,影视文化类企业占据多数,包括知名导演侯鸿亮为法人的霍尔果斯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唐德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
而由此,也暴露出了很多的行业潜规则。比如:明星名下的工作室或者公司的注册地,往往都在外地,他们在选择注册地的时候,通常考虑的惟一条件就是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出台“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霍尔果斯成为热门之选。
如今大部分的片酬都不是经纪公司直接给明星发“工资”,而是经纪公司与演员工作室有协议,经纪公司需要根据协议把一部分片酬打入演员工作室,最后由演员工作室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而非《个人所得税法》进行最后的分配,这样一来会减少很大部分的纳税额。
举例:现在制片公司A,经纪公司B和演员C,A想找C拍戏,C开价一千万,这一千万如果直接打给演员,那要交45%的个人所得税。双方都觉得税太高,就约定A和B签订演艺劳务输出合同,A把C的片酬打给B,B作为公司制企业,交25%的企业所得税,而B与C的分配则可能是通过股利或其他形式。
霍尔果斯,曾经的避税天堂
演员看似是靶心,但此次事件受伤最重的是制作公司。
参看许多影视上市公司的年报收入,甚至都不及一个大咖演员的一部戏片酬。据业内人士透露,作为当前行业主控话语权的一线大咖,很多明星与制作公司签下的,其实是在自己律师团的严格把控之下的税后合同,避税这些事全部丢给制作公司去解决,由得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所以此次国税局的严查,真正慌神的其实是制作公司。
而在明星的高片酬背后水也很深,参看华策年报,倪妮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的1亿片酬就很耐人寻味。资本在其后又有什么样的动作,我们不得而知。
而对此,华策也在今日的投资者互动平台对“娱乐圈大小合同事件”做出回应,称:公司作为国内影视制作龙头企业,依法经营是一贯的理念,也是一直以来的实际行动。本次事件更多是行业从不规范到规范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对影视内容行业是长期利好。
从长期看,依法对行业乱象和违规行为进行整顿,有利于为守法经营的企业营造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其实,明星报酬过高的现象早已不是新闻,早在几年前,冯小刚等导演曾在电影节上呼吁“降低片酬成本,保障制作成本。”
2017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意见》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若超出以上规定的话,剧方则需要“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说明”。
虽然政府出台过先关政策限制和约束明星高片酬现象,很显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星的收入从未因为某次事件、某个政策的颁布而降低过。即使此次大小合同事件后,明星仍然会拿到天价报酬,只是过程和手续会更麻烦些而已。
6月4日下午,崔永元再度明确回应:您看准了,大小合同不是说范冰冰。“,回应中还称:不过,我也不是澄清。我再重复一遍,我有一抽屉合同!影视圈这些事,国家是可以管管了!我做这件事完全是出于个人,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你要说这也维护了公共利益,谢谢你看得起。我觉得这事到现在已经很可以了,我觉得很畅快!
结语
崔永元因为个人恩怨的一次报复事件,却在短短一周时间引发双重效应,先是影视股股价暴跌,导致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百余亿;后引发政府职能部门的介入,加强对影视行业的规范与管理。
我们当然承认,这次事件是有积极意义的,从侧面促进了行业秩序的发展,但也必须承认,它同时也必然会带来破坏。
正如兢兢业业的幕后从业者所言:“这行业有多不容易,我们自己才清楚,一年总共才几百亿票房,一堆大佬惦记,切了几次韭菜,差点就割没了,真正会珍惜的也就我等从业人员,不管是《叶问三》的注水,还是前段时间的退票,永远是我们自己查证,自己爆料,哪怕对面是一根手指就能碾碎我们的大鳄。”
影视行业近几年虽看似风声水起,一派繁荣,但从工业层面来讲,依旧是落后的,无数电影人努力拉近与国际领先的距离,却在各种行业乱象的打压之下,不堪一击,好不容易凭一部部佳片培养起来的公信力被损毁,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的努力才能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