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权健产品痴迷者自信“一年买宝马” 家属:其实一直在贴钱
“在他们眼里,权健产品就是灵丹妙药,吃了百病全消,百毒不侵。我们劝说过她们,但是她们就像着了魔一样,怎么也不听,认为我们在阻挡她们赚钱。其实她们根本不赚钱,还一直往里面贴钱,口口声声说一个月多少万。权健就是一个社会大毒瘤,自己圈钱,不管老百姓家庭死活,”一位权健痴迷者家属对启阳路4号说道。
另一位受害者朋友提到,“他们已经被洗脑了,大家都非常疯狂。还想拉我加入会员,说权健的火疗项目对身体有益,卖这个产品非常赚钱。一年就可以买个宝马。”
12月25日,自媒体“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一篇《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刷屏,直指权健公司虚假宣传,并质疑权健涉嫌传销。文章称,公司花了14 年,在中国构建起一个年销售额接近200 亿的保健帝国。。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采访多个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朋友,试图还原权健商业模式真相。
痴迷者家属:家人根本不相信自己
“今年,我的母亲因为姐姐开了一个养生馆就接触到权健,现在已经被忽悠了交了7500 入会员了。现在,我母亲每天穿着骨正基(权健产品)在家里走路,另外也吃权健的减肥药,从71公斤瘦到64公斤了,每天张口闭口就谈权健给她改变了什么什么,”权健受害者家属林贵表示。
“前段时间,母亲想跟着姐姐去天津开年会被我制止了。我真的不想看她这样下去了,我被逼得想去跳楼,死了告诉她不要再去买权健了,”林贵无奈说道。
另一位受害者家属则提到,自己妹妹加入权健会员后又拉父母入伙,自己多次劝阻都不听。“家人根本不相信我,认为权健产品不仅可以治病救人,还可以发家致富。希望通过这次报道,让他们看清现实,早点回归正常生活,”一位受害者家属无奈地说道。
“所有做直销传销的深度患者都不可能信任家人,他们认为的家人是他们的老师(上线),”另一位受害者家属感叹道。
受害者家属林丹向启阳路四号倾诉道,“我母亲加入了权健会员,后来将我婆婆也带进去了,现在她们两个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就像无数钱在像他们招手,每天早出晚归,隔三差五就去外地开洗脑大会,每次去几乎都要带回数千块点产品。
林丹说道,“在他们眼里,权健产品就是灵丹妙药,吃了百病全消,百毒不侵。我们劝说过她们,但是她们就跟着了魔一样,怎么也不听,认为我们在阻挡她们赚钱。其实她们根本不赚钱,还一直往里面贴钱,口口声声说一个月多少万。权健就是一个社会大毒瘤,自己圈钱,不管老百姓家庭死活。”
“我在权健公司买了一个产品宣传说可以减肥,总共花了7500元。结果用了之后发现没效果,中途还去听了权健公司的几个宣传会,后面,感觉不对,我就退群了,”一位权健产品用户说道。
“我在权健公司买了一个产品宣传说可以减肥,总共花了7500元。结果用了之后发现没效果,中途还去听了权健公司的几个宣传会,后面,感觉不对,我就退群了,”一位权健产品用户说道。
权健公司官网展示的产品信息
在权健公司官网,启阳路4号看到宣传了14种保健品,其中权健脾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售价为每盒1068元,功能为免疫调节,一盒为100粒。而精菲饮黄金韭菜发酵饮品售价为每盒538元。除了保健品,权健公司早年因天价保健鞋垫、治疗妇科疾病的负离子卫生巾以及7000 多家加盟火疗店被多数人知晓。
在一个有着群员1933人的“权健手段揭秘-1群”,启阳路4号看到,类似“希望这次权健能倒”,“希望老婆家人能看到真相”,“赤裸裸的传销”,“希望妹妹能早点清醒早点退出”等词不断刷屏。启阳路4号了解到,类似”权健手段揭秘”的群共有4个,每个群人数均上千,群里多是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
启阳路4号不完全统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10起与权健公司火疗事故相关的判决,同时涉及合同纠纷10起,此外权健公司还涉及2起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被他人起诉的纠纷。
其中2018年10月的一份“原告邱洪元诉被告鲍群安、周胜锋、张太君、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鲍群安、周胜锋、张太君合伙所开的养生美容店,没有营业执照,三人也没有医师执业几个,其在店里摆放的八卦仪的说明书上明确“孕妇或患有各种疾病者,咨询医生后方可使用产品”,“如果疾病与温度有关,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该八卦仪系该店推荐消费者购买的权健产品之一。
邱铁山生前有癫痫病史,被告鲍群安在邱铁山在店里多次使用八卦仪均未对其病情主动了解,在邱铁山使用八卦仪时也未告知需要注意的事项,在邱铁山癫痫发作后,被告鲍群安、周胜锋没有预见邱铁山可能再次发作或引起其他生理变化,具有一定过错。
判决书提到,被告鲍群安、周胜锋、张太君应对邱铁山死亡后果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邱铁山及其亲属明知邱铁山患有癫痫,且在2016年9月因此病住院,却轻信八卦仪的理疗作用,自身缺乏对病理知识的了解和对病情复发可能导致后果的谨慎注意义务,自身应承担对死亡后果的主要责任,且原告举证的尸检报告并未将邱铁山的死亡的直接原因归于外部因素。故本院酌情确定被告鲍群安、周胜锋、张太君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4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