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由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9)归口管理,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9/SC2)组织起草和审查的《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及《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已经通过委员会审查,于5月形成报批稿,即将发布实施。
据悉,电动平衡车属载人机器人,是产量最高应用最广的服务机器人。我国是全球电动平衡车产量和出口量最大的国家,占据全球平衡车产业的90%。不过,由于国内缺乏相关法规和标准,电动平衡车厂商的产品设计和制造生产过程中没有标准的指导,缺乏监督,导致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市场乱象丛生,山寨横行,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从鉴别产品的质量好坏,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产品的安全隐患在2015年全面爆发,给消费者带来巨大损失,并严重阻碍了电动平衡车的出口,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0月下达两项电动平衡车国家标准计划。SAC/TC159/SC2全面调研了电动平衡车相关企业、研究机构、检测机构和科研单位,成立起草组,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起草启动会,随后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召开电动平衡车质量标准研讨会。5月19日,SAC/TC159/SC2秘书处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全体委员对两项电动平衡车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了报批稿。据了解,两项报批稿经国家标准委审评中心审核后将正式发布实施。两项电动平衡车国家标准的制定将对规范化电动平衡车市场,促进我国电动平衡车的出口,保障消费者安全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