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股票最新消息,作为A股市场“对赌式卖壳”首个案例,2017年中超集团向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鑫腾华”)转让所持中超控股29%股权一事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时隔9个月,该项股权转让事宜生出变数,原大股东中超集团及实控人杨飞控诉现任大股东鑫腾华未履约全额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裁决取消剩余9%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要求鑫腾华履约支付首笔股权转让剩余5亿元尾款。同时,中超集团提请于10月17日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意图罢免董事长黄锦光、董事黄润明,解聘董事会秘书黄润楷。
硝烟弥漫,两大股东围绕股权转让的纠纷持续升级,上演另类“宝万之争”。
10月16日,就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夕,鑫腾华方面与《证券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联系,表示将在当日下午3点在深圳就中超控股二股东中超集团侵权等事件召开媒体说明会,董事长及董秘都将出席会议。不过本次媒体说明会并未成行,当日下午鑫腾华方面代表通知会议延期。随后,董事长黄锦光、董事黄润明被罢免,董秘黄润楷被解聘。作为鑫腾华方面代表的黄润楷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否定了临时股东大会对于罢免董事长黄锦光的决定,控诉原大股东中超集团在履约过程中一直未将公章、财务章、控制权等相关内容移交,其表示,说明会还将会召开,目前大股东方面已委托律师在准备。“可能会是下周,到时会说明相关事项。”
5亿元股权交割尾款存争议,双方的争议起点聚焦在首笔20%股权交割的问题上。
2017年10月11日,中超控股对外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与鑫腾华签署协议,中超集团将持有的中超控股3.68亿股(占总股本的29%),以19.08亿元转让给鑫腾华。上述股份分两次交割,第一次交割2.5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第二次交割1.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全部交易完成后,鑫腾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8.76%,为第二大股东,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
2017年12月14日,中超控股公告显示,首笔20%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的控股股东即由中超集团变更为鑫腾华,实际控制人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和黄彬。2018年1月10日,中超控股董事会成员大换血,原实控人杨飞离任,新实控人黄锦光履新董事长一职。表面上看,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直至今年9月28日双方的股权纠纷大白于天下,市场各方才了解到,原来这起“对赌式卖壳”事件交易双方早生“嫌隙”,一直在暗中较量。
10月8日,《证券日报》记者在宜兴见到了原实控人杨飞,杨飞告诉记者,2017年12月11日,首批中超控股2.54亿股,占总股本20%的股权就已向鑫腾华转让完毕,而截至目前,中超集团收到鑫腾华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仅8亿元。“鑫腾华已构成了实质性违约,集团决定终止协议,合约第二次交割9%的股份不再继续交割,第一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将通过双方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中超集团缘何在未收到足额转让款的情况下便将股份悉数交割给了鑫腾华呢?对此,杨飞表示:“从2017年9月22日起,鑫腾华陆陆续续向中超集团汇入了13亿元的资金,但在2017年11月份时,鑫腾华方面和我表示他们当时需要用钱,我们便给鑫腾华退回了5亿元,并且当时鑫腾华方面给我们出具了一份有黄锦光签字,鑫腾华盖章的《声明》,明确表示鑫腾华2017年11月14日汇给中超集团的共计5亿元资金不作为股权转让款。”
10月10日,记者联系黄润楷求证相关事实,并通过微信转发了采访提纲,对方并未就提纲所问相关问题进行回复,仅透露“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监管部门及相关各方沟通,至于杨飞单方面所提供的信息,其真实性、公正性、客观性都有待论证。”10月18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黄润楷不再拒绝媒体的采访,打开了“话匣子”。《证券日报》记者致电黄润楷再次确认杨飞提出的首笔13亿元股权转让款鑫腾华方面仅支付8亿元一事是否属实时,黄润楷明确表示“这不是事实。依据大股东方面提供给我的材料,第一笔20%的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完,但是中超集团并没有移交公章、财务章,所有的控制权都没有移交。”
随后面对记者追问5亿元尾款是否存在鑫腾华方面先期支付后又要回,尾款尚未支付的情况,黄润楷表示不能确定,“在我的层面上,我不清楚。近期我们会开说明会,到时由您来提问。我会让律师给您一个答复。”黄润楷说。
董事长上任281天遭罢免,矛盾似乎难以调和,双方的较量不再仅仅限于隔空对话,还上升到了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