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下跌,需要股票内幕信息?小心了!如果有人打电话或发短信,向你有偿提供精准的股票信息,那你可要当心了!因为这些所谓的“股票内幕”,就是引诱你上当的诱饵。
股票内幕案情回顾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间,阿文、阿武、阿良在广州经营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期间,聘请阿坤、阿敏、阿琼、阿霞、李某某(另案处理),冒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私募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他们均不具备推荐股票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电话拨打被害人的电话,谎称能够向被害人提供精准股票信息,诱骗被害人成为会员,并按一定比例向其收取会员费用。
上述人员分工合作,以此获取非法利益。其中,阿文、阿武、阿良为公司股东,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员工培训及向被害人推荐股票,获取公司收益;阿坤、阿敏、阿琼、阿霞、李某某为公司业务员,负责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害人,诱使被害人注册成为公司会员,收取固定工资和提成。
阿文、阿武、阿良自公司成立起参与实施诈骗,阿坤于2017年7月25日参与实施诈骗,四人的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83300元;阿敏于2017年9月20日参与实施诈骗,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66700元;阿琼于2017年10月4日参与实施诈骗,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48900元;阿霞于2017年11月中旬参与实施诈骗,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26500元。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团伙七人骗得被害人彭某等24人,合计人民币283300元。
2018年1月17日,阿文、阿武等七人在广州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民警抓获。2018年6月25日,公诉机关以阿文、阿武等七人犯诈骗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另查明,阿文当庭要求将被公安机关冻结的银行存款中的283300元作为七人的共同赔偿款,由法院代为赔偿被害人。
对此,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对于股票内幕这一方面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