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那位在大明湖边的夏雨荷吗?哦不,还记得我之前提到要处罚那个宏大的“担保者”吗?是的,我说的是普华永道。
有人说,为什么不提国内的评级机构呢?哈哈,因为普华永道可是出了名的啊,其他的评级机构没什么好说的。他们的公信力本来就有问题,普华永道的背叛更加令人气愤,不是吗?
那篇文章发布几天后,普华永道内部曝出了重大事件。
一组合作伙伴举报了普华永道香港的资深合伙人赵柏基。目前仍在担任普华永道亚太区和中国区的主席、首席合伙人和首席执行官。也就是说,恒大正是他负责的客户。
这些撰写公开信的合作伙伴总结了赵所犯的几项罪行,旨在梳理普华永道如何陷入配合造假的境地。
跟踪赵柏基的多项罪行
第一点提到的是赵柏基追求高薪,他的口号是:我领导的普华永道的EPEP——权益合伙人收入,在历史上最高,在四大中最高。他本人的确拿着丰厚的薪水,每年5000万港币,曾有高级合伙人对恒大提出质疑,但被他阻止,于是最终陷入配合造假的困境。
有其他罪名,如附会派系斗争。普华永道由普华、永道和原先的安达信共同组成,为确保恒大的审计报告在内部审核时顺利通过,被指控赵雇用本派系(安达信)人员,打压其他同事和合作伙伴。另外,安达信曾因涉及安然事件的欺诈行为而被处罚,现已不复存在,恰巧赵先生及其同伙皆出自该派系。
拒绝接受国际合作伙伴进行的审计质量检查,并以中国方面不同意向普华国际展示审计底稿为理由,保密处理。此外,还面临着在与澳大利亚政府的合作中严重泄密事件被调查的局面。
有趣的地方在于,这封署名为“普华合伙人”的公开信指出,2024年7月至9月将是普华永道合伙人进行绩效评估和确定红利分配基础的时间段。若出现任何对合伙人的报复行动,尤其是对老普华和老永道合伙人的情况,我们将发布第二封公开信,并公开部分相关工作文件草稿。
读完最后那段,差点笑出声来。看来普华的企业文化已经堕落到了极致。
我支持他们对普华永道进行彻底调查,对中国财政部的调查也表示支持。支持被欺骗的投资人提起诉讼。对于是否应该保留该机构,持保留态度。
普华公司糟透了
只需瞧一瞧这篇公开信的内容,以及撰写此信者的无名氏,我敢说,这家历史悠久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腐朽至极,不仅毫无存在的价值,甚至其所发布的所有审计报告都应重新审视,若发现有其他伪造,则必须进行合并处理。
当事人并非退休的问题,而是涉及根据相关法律被监禁的问题。无论是中国、美国,或是香港法律,针对审计造假均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9条规定:负责进行资产评估、验资、审计、会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工作的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若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我看了看公开信中对赵先生的描述,这方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过,他应该是香港的居民,按照香港的法律,做出虚报的审计行为,尤其导致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责任,绝不是一个轻罪。
合伙制度现已形同虚设
提及此事,出现了一个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健康的市场究竟需要怎样的第三方,这个第三方应该如何管理自身,才能为市场提供有价值、有公信力的结果。
这些第三方团体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它们的治理结构实际上是受中世纪行会组织启发而来的——也就是合伙人制度。
在欧洲中世纪中期,最显著的现象便是行会组织,这些组织由同行业工匠或商人组成,有些是为了促进共同利益,有些则是出于福利和共同宗教信仰的目的,还有一些则是为了社交目的而成立的。
在中世纪,协会是人们选择合作的方式,也在欧洲政治思想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协会是自治的,其领导者由内部选拔产生。
工会在11世纪之后兴起,12世纪扩散至整个欧洲大陆,涵盖了城市和乡镇。不仅有商人、水手、工匠、画家、教师、演员、猎人和农民,甚至僧侣、乞丐、刽子手等各行各业都成立了工会。共济会,在全球阴谋论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实际上起源于一个自由石匠工会组织。
过去的行会组织不仅要保护成员的权益,还有严格的自律动机——凭借技艺和口碑谋生,若有人破坏了名誉,就不适合在这行业中继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行会组织在近代社会中解散,融入更大规模的市场中,但像会计师、律师甚至医生等职业,仍然保留着浓厚的行会特色。
然而,现代社会中行业协会的自我约束动机已经消失。因为社会已经庞大到不像过去行业协会兴起时的熟人社会,更多的陌生人相互交往。在现代大城市中,人们彼此之间互不认识,连邻居都不知道你从事什么工作,因此在行业内进行不端行为又有何可畏之处呢?只要不被揭发,便不会因此受到社会排斥。熟人社会的约束力很强,容易让人受到社会制裁,然而现代社会中却减轻了这一约束。
尽管当今合伙企业制度仍然要求成员(即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由于国家法律的不同,对于类似的法律诉讼,在取证上难以形成有效的定罪,因此对于缺乏自我约束的行会类组织及其垃圾成员,根本没有威慑效果。
正如在公开信中所表明的,尽管出现了如此巨大的问题,赵先生仍然计划在退休后担任名誉主席,并每年再领走800万新元。
如果他是在公共部门工作的人,按规定应该停职接受审查吧?
结语
事实表明,像普华这样的“行会组织”已经失去了自我净化的能力,完全由外界社会构成的超级大市场也无法对他们进行道德和声誉上的严厉惩罚,因此唯有依靠公权力和法律出面,来维护最后的正义。
绝不能容忍事务所与第三方机构勾结制造假账、合谋做账,以及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对于这类公司的内部管理,需要制定一些法律以加强约束!更多股票资讯,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