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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边喊着末日,边屡禁不止!

2018-11-21 09:01  来源:未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未知

近日,深圳市的两份政策文件,又让大伙儿担忧起了小产权房的未来。

一份是11月5日发布的《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一份是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其实两份文件都没有明确提及小产权房,更没有做讨伐状,但舆论已成惊弓之鸟,甚至有人认为文件已将深圳的小产权房判了死刑。

不过,说起这小产权房,确实是一笔让人头疼的账。

一方面,政府显然不愿将其合法化,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国家房管部门开出的产权证,合法化就是鼓励后继者。这口子绝不能开。

另一方面,各大城市高企的房价地价,又在不断催生民间的小产权房,想买者众,想卖者众,想建者众。竿子打翻必然激起民愤。

由于缺乏相关登记备案,小产权房的规模统计也一直滞后、不全,甚至互相矛盾。相对可信的数据是:

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约有1/3的城镇住宅为小产权房;

截至2014年底,深圳市违法建筑(统计口径略大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占当年全市住房总面积的3/4。

看看这两个数据有多陈旧和粗略,大约可以体现各方对小产权房这一难题的态度——拖着吧,先拖着吧。

可是拖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民间总想转正,政府总想治理。那要怎么办呢?让我们来听听大头们的观点。

贾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

小产权房问题应及早解决

但不能简单地采取一种极端办法

关于小产权房,我们也曾在深圳等地做过调研,结论是应该及早解决,这样政府能多争取一些主动权,否则越是积累问题,矛盾越积重难返。

然而即便如此,也不可能对所有小产权房采取同一种极端的办法,那得激发出多少社会矛盾?

总的来说,过去深圳一直都在探索,也具有其特殊性,利用特区的立法权,已将所有土地的终极产权都明确为国有,不存在集体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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