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监管部门对多家顶级券商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包括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公司。
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进行了“点名”提醒。
据公开信息披露,2021年5月10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文件指出,中金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时存在操作风险导致流动性缺口、提供通道服务违规、未明确同日反向交易的决策依据、产品账户之间互相交易等问题。并做出决定对中金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多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5月10日,广东证监局连续下发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文件显示,东莞证券和中信证券在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持续监管时发现了违规行为。因此,这两家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警示函,内容涵盖以下方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指导机构,在指导过程中出现了以下违规行为:
对二甲苯贸易业务中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够全面。
对二甲苯贸易业务的真实性核查不够 thorough.
在审核二甲苯业务单据时,第三方没有注意到运输合同和船舱计量报告的对应关系与船运公司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同。
在审查二甲苯业务单据时,发现销售合同和租船合同中规定的装货港存在严重异常,但未予以关注。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在履行督导职责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首先,没有对上市公司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交易进行充分审查以确定其真实性。
未按要求填写完整的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4月3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四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鉴于相关违规行为,对华英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泰证券四家证券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对国信证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点名。
浙江证监局在5月10日发布了一则决定,针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由国信证券保荐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根据利尔达在2024年4月26日公布的报告,2023年该公司的净利润(除非经常性损益)为负1.831.71万元,表明公司在上市首年便出现亏损,而上市标准中包含净利润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分别对国信证券及相关责任人施行发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更多股票资讯,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