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国盛金融控股公司宣布,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国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国盛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准。批准国盛金融控股吸收合并国盛证券,吸收合并完成后,国盛证券解散,国盛金融控股名称变更为新国盛证券。
根据公告,批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国盛金融控股吸收合并国盛证券。吸收合并完成后,国盛证券解散,国盛金融控股名称变更为国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盛证券),并依法承担国盛证券各分支机构、业务和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国盛证券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原国盛证券分公司、国盛金融控制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新国盛证券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章程报公司住所地证监会备案;国盛金融控制与国盛证券有序推进吸收合并,实施相关业务、客户和员工联系安置计划,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
国盛金融控股表示,鉴于国盛证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合并报表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负债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合并后管理效率有望提高
2024年1月13日,国盛金融控股公司宣布,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公司的议案》。
202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表》,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受理公司吸收合并国盛证券的行政许可申请。2024年12月12日,国盛金融控股公司宣布,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
对于合并吸收国盛证券的原因,国盛金融控股此前表示,合并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关注证券主营业务,提高国盛证券的品牌效应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国盛证券作为江西省唯一的证券全牌照企业的作用。此外,吸收合并完成后,可以有效解决国盛证券作为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管理决策过多的限制和限制,降低公司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证券业务的整体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与传统证券公司的“大吞小”并购不同,国盛金融控股吸收合并国盛证券是证券公司合并重组的另一种新形式,即上市母公司吸收合并非上市证券子公司。更多股票资讯,关注财经365!